第270章 Dream的琐事(1 / 2)

有人会奇怪,为什么毛易会愿意在特效上投入这么多?实际上算一笔账就明白了。  19年的时候,一部投资两个亿的古装剧,特效费用不超过5。  换句话说,这个特效的价格为一千万。  那么这个一千万是个什么效果呢?  各种慢动作,招式的特效就只是出现一个形状而已。  什么声效啊,什么其他啊,各种各样的情况,给人一种三毛特效的劣质感觉。  首先,这是仙侠戏。  仙侠戏和武侠戏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仙侠戏哪怕是一个龙套,其攻击特效也不应该是近身肉搏!  而应该是斗法!  什么叫做斗法?  不是前世的那个什么斗气化马。  而是真真正正的法术!  就比如神族法术主要都是飞禽,什么凤凰、鸟、鹰……之类的远程法术,比如说什么火凤燎原,什么鹰击九天……这方面可以参考一些动画的效果。  妖族的法术主要都是走兽的力量增幅,什么狮子、老虎、犀牛、熊……  大多数都是近战法术,各种近身攻击。  人族则大多数都是召唤和增幅。  可以召唤一些异兽,又或者是祭祀可以对于战士增幅,从而让人族爆发出惊人的战力。  但战斗力方面,总体而言是神族大于妖族大于人族。  魔族是独立于三族之外,擅长的法术多以负面状态和毒为主,属于战斗力最高的种族,但数量不多,处于被封印状态。  后期神族被魔侵蚀,魔化神族与人妖两族大战,最终被人妖两族封印。  而魔族自始至终都没有踪影,但这一次的灾难,却只是因为神王被魔化所致。  也是留下了一个后续。  如果这部戏赚钱了,或者没有赔得超过50,毛易就打算开启续集。  甚至以后会以这个故事开发出电影宇宙也不是什么难事。  到时候弄个什么山海经出来,再加上一些名著啊,什么的,有的是可写的。  原创剧情不是没有人看,只是原创剧情往往风险很大。  然而毛易却知道,在未来,i是一个需要十分慎重考虑的事情。  不是说这部书火,就可以随意拍出来的。  抄袭书固然会迎来一时的便捷、赚钱,但往往会损害到业内的积极性。  到时候真的要等到市面上全都是抄袭书,而原创书却已经烧到可怜,又或者干脆就没有的时候,那会发生什么事情?  显然也就意味着的灭亡。  其实有的时候毛易对于广电的一刀切实在是无力吐槽。  好歹也争取一下,发布一条禁止抄袭的法令啊,结果到头来,业内毒瘤,各种抄袭剧仍旧堂而皇之的备案,并且拍摄,从而赚到钱,却盯着影视剧描写中的脖子以下的描写不放。  正常的体育运动,全都成了大头娃娃。  最为让人哭笑不得的一点就是,前世毛易曾经听人说过,在知名的某站上,还流传着禁止描写人物造型的禁令!  比如今天穿了什么,戴着什么,背着什么,通通不能写。  为什么?  为了方便影视改编,因为脖子以下不能写!  可笑至极!  文学创作,就连人物造型都没有,又如何能够让读者对于你写的主角感到认同?  虽然后来那家网站还推出了一个什么角色标签,可以让作者或者读者自行设计角色。  然并卵,一个作者有那个时间设计角色,不如多更一些。  指望读者?  除非你的书真的是好到成神,否则想都别想!  还真的不知道这样的功能,除去让作者闹心之外,还有什么情况。  啧啧,这算不算另类的角色描写?  定了名字,剩下的事情就不可描述了。  基本上就是吃吃饭,看看电视,洗漱一下,睡觉。    《lol》过审,比想象中的更加顺利。  其实很多人都对于这一款和《dota2》、《梦三国》类似的oba类游戏感到奇怪。  为什么drea会推出这样一款游戏,来分摊自家的玩家呢?  有些人好奇地下载看看。  游戏类型很少,基本上就是常规5v5。  但有人进入这个地图之后,却惊讶地发现,这个游戏……  好像还不错。  操作简单。